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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附件的)

文章出处:餐饮公司 分类:食品安全发表时间:2018-05-23
核心提示:《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文书样式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6日
 
此文关键字: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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