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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合格情况的公告
2018-2-24核心提示: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2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2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水果制品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0180212 2. 食品抽检合格-20180212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有来自于网络文章,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本站也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如文章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