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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附件的)
2018-05-23核心提示:《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文书样式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6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有来自于网络文章,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本站也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如文章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