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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7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8〕44号)
2018-08-11核心提示: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4批次,全部合格。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4批次,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内食药监通告〔2018〕44号)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8072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甜蜜素、糖精钠、纽甜等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微生物等指标。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有来自于网络文章,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本站也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如文章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