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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9号(关于中泰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1-11-09核心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中国和泰国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泰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泰王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关于中国和泰国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泰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现将相关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中泰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泰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泰进出口水果过境第三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有来自于网络文章,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本站也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如文章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