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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三品一标”工作要点》的通知(中绿办〔2018〕23号)

文章出处:餐饮公司 分类:食品安全发表时间:2018-3-16
核心提示:017年,“三品一标”工作在整个工作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数量规模稳步增长,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质量兴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农业质量年”工作部署,在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中心研究制定了《2018年“三品一标”工作要点》。
各省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
 
  2017年,“三品一标”工作在整个工作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数量规模稳步增长,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质量兴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部“农业质量年”工作部署,在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中心研究制定了《2018年“三品一标”工作要点》,现予印发,望各工作机构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日
 
  2018年“三品一标”工作要点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8年是“三品一标”工作职能整合、整体推进元年,“三品一标”工作系统要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质量兴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农业质量年”的总体部署,以“提质量、树品牌、增效益、促发展”为工作目标,坚持质量第一,坚持统筹协调,坚持改革创新,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努力开创“三品一标”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一、精准发力,统筹协调,推进“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绿色食品发展质量。保持绿色食品总量稳中有增,续展率稳定在65%以上。着力优化产业结构,鼓励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深加工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优化区域布局,优先在“三区三园”、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重点区域发展绿色食品,支持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指导获证企业积极用标、规范用标,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
 
  (二)扩大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竞争优势。积极利用农业系统资源条件,充分发挥工作体系优势,推进有机农业发展,实现认证总量持续增长,再认证率保持在85%以上,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境外认证,增强为获证企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三)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修订《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登记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立足独特产地环境和人文历史,着力保持地标产品的独特品质。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知名的地理标志品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做好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密切跟进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筹备第二批中欧互认产品清单,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国际贸易。
 
  (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制度改革。主动加强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规范文件的修订发布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全面宣贯新的技术规范和制度安排。协调有序地做好职能转接有关工作,推进转接工作平稳过渡。指导协调地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五) 树立“三品一标”品牌整体形象。突出各自特色,树立绿色食品精品形象,打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知名品牌,提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品牌忠诚度。抓住“品牌提升年”契机,利用农交会、茶博会、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农业品牌目录等平台和渠道,充分展示“三品一标”品牌形象。深入挖掘示范典型,重点打造一批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提升“三品一标”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探索农产品地理标志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融合发展、共享发展,实现品牌叠加效应。
 
  二、从严审查,强化监管,维护“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
 
  (六)提高准入门槛。研究提高绿色食品种植类产品产地面积、养殖类产品养殖规模申报门槛。对审核中发现的风险高、问题多的申报主体及产品,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将企业内检员作为绿色食品申报主体资质条件,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对有机蔬菜等高风险项目进行认证前评估调研,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七)从严审查把关。突出绿色食品审查重点,严格现场检查,探索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以及第三方监督等措施,确保现场检查真实有效;加大省级续展工作的抽查和核查力度。建立健全一审通过率、专家评审会发现问题、续展核查情况等通报反馈制度。继续规范有机农产品认证,优化再认证项目计划管理,组织跨省交流检查、集中综合审核。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工作,切实把好材料审核关口。
 
  (八)强化证后监管。严格落实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市场监察、风险预警、产品公告等监管制度。开展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带动质量管控水平整体提升。研究采取产品包装标签变更备案制度等措施,主动防范和应对市场监管风险。全年抽检绿色食品产品2300个。强化中绿华夏认证有机农产品质量监督,全年抽检有机产品200个,开展对55家获证企业不通知检查。对有机产品重点销售城市开展市场监察,督促企业规范用标,做好防伪标签和销售证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管理,开展30个产品的安全指标和品质指标监测抽检。建立完善应急工作制度、舆情监测制度,研究制定“三品一标”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推进质量追溯。按照部里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质量追溯管理,推动获证产品信息、证后监管信息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获证产品源头可追溯、信息可查询。
 
  三、加强宣传,拓展市场,提升“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
 
  (十)全面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重点加强绿色食品宣传,提升绿色食品知名度、美誉度,使标志形象深入人心,发展理念广为传播,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力争让绿色食品品牌家喻户晓。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举办“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绿色食品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等集中宣传活动。指导、鼓励、支持各地以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为平台,以车站、港口、机场、高速公路广告牌为节点,开展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宣传,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有机农产品宣传活动。开展大型纪录片《源味中国》、“世界知识产权日”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活动,讲好中绿华夏有机品牌故事。完善制作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宣讲模板和专题片。
 
  (十一)精心组织办好专业展会。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要求,办好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努力打造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业展会。组织举办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等活动。支持有关地区办好区域性绿博会、推介会等活动。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德国有机产品博览会”、“日本国际食品饮料博览会”、“新加坡亚洲国际食品与饮料展览会”等活动,拓展贸易,促进交流。
 
  (十二)指导支持专业营销平台建设。指导支持经销商建设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专营店、专柜,搭建专业营销平台。指导营销企业按照《绿色食品标志营销形象应用规范设计手册》,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提升品牌形象。积极开拓专业营销网络,搭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专业电商平台建设,实现与获证企业有效对接。引导建立一支“三品一标”专业营销队伍,拓展市场,服务企业。
 
  四、延伸产业链条,强化示范服务,增强“三品一标”品牌效应
 
  (十三)提升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管理水平。依托“三区三园”和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严把创建审核,强化退出机制,严控超大规模基地、蔬菜水果基地创建。落实基地年度检查和抽检、中心督导及绿办约谈制度,强化基地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推动基地原料与申报企业供需对接。
 
  (十四)稳步推进“三产”融合和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以首批示范园为范本,力争在每个省份布局发展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使示范园区成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优势发挥的平台、文化与形象展示的窗口、标准化生产的样板。修订完善《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基地管理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十五)扩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应用。支持协会加快绿色生资发展,推动绿色生资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中的推广应用,促进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绿色生资对接,保障基地原料和获证产品质量。
 
  (十六)做好产业扶贫工作。按照部里扶贫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产业扶贫、品牌扶贫、市场扶贫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重要作用,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三品一标”,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落实对国家级贫困县及相关地区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收费减免政策。支持贫困地区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组织和帮助贫困地区“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市场推介等活动。支持重点贫困地区举办“三品一标”培训班。
 
  五、强化技术支撑,提升保障能力,夯实“三品一标”事业发展基础
 
  (十七)完善标准体系。保持绿色食品标准先进性,启动绿色食品品质、营养功能评价标准课题研究,组织完成部里有关标准课题跟踪评价、风险评估、标准梳理等研究工作。制定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组织完成绿色食品17项标准制修订和100项生产操作规程编制工作,组织完成58类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目录跟踪评价及修订工作。探索制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特征特性描述规范。
 
  (十八)做好标识与商标保护与管理。积极开展绿色食品商标境内外注册、续展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加强商标保护与维权工作。修订《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推进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以及有机博览会服务商标的注册和保护。
 
  (十九)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部里统一部署,做好“三品一标”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加快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三品一标”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做好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优化、扩展功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中心网站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推广应用部政务外网办公系统,提高中心办公信息化水平。利用信息化平台做好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分析,为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信息支持。
 
  (二十)加强理论政策与技术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动员各方力量,组织开展“三品一标”重大专题研究。围绕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重要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事业发展与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加强合作,开展研究,启动华夏有机农业研究院和研究试验站工作,开展有机农业技术相关研究推广工作。加强“三品一标”智库建设,发挥专家学者在科研、咨询、决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布“三品一标”年度发展报告。
 
  (二十一)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做好部里交办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机农业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通过学术研讨、产品推介、交流互访、技术合作等方式,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境外检查,扩大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境外认证,加强与境外有机认证机构的合作,实现多标认证同步进行,一次审查、多方有效。
 
  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能力水平,加强“三品一标”体系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各级工作机构职责,压实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检查、证后监管等工作责任,严格把关,防范风险。加强检查员、监管员、内检员、核查员等专业人员工作考评,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约束激励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三品一标”工作队伍能力水平,重点强化绿色食品市县级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中心与各地“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沟通联系,引导发挥整体优势,增强工作合力。
 
  (二十三)加强检测体系建设。修订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整合现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测业务,提高检测体系整体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活动。统筹做好新增机构遴选考核工作。配合做好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严格督促落实抽样检测相关规定。
 
  (二十四)充分发挥协会作用。支持绿色食品协会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应用、绿色有机农业理论技术研究、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咨询服务、地标专业委员会成立等工作。支持优农协会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产销对接等工作。协助做好协会换届工作。
 
  2018年,“三品一标”事业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整个工作系统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三品一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满足城乡人民对优质化、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农产品需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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