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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四期)

文章出处:餐饮公司 分类:食品安全发表时间:2018-05-10
核心提示: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200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715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5950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2批次。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200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715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5950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2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饼干1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酒类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饮料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和非食用物质。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5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6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蛋制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豆制品8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比例之和。
 
  7、共抽检方便食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蜂产品3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甲硝唑。
 
  9、共抽检糕点18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罐头3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酒类18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山梨酸或山梨酸钾及甜蜜素。
 
  12、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冷冻饮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4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镉。
 
  15、共抽检其他食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肉制品13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碱性嫩黄o。
 
  17、共抽检乳制品9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糖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
 
  19、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酸值。
 
  20、共抽检蔬菜制品11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21、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水产制品5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23、共抽检水果制品12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
 
  24、共抽检速冻食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糖果制品7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2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钠。
 
  27、共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调味品15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饮料20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30、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我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首页——专题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通知公告栏目)。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1.   抽检不合格信息
 
  2.   抽检合格信息
 
  3.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此文关键字: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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