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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46号)

文章出处:餐饮公司 分类:食品安全发表时间:2018-10-31
核心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12个食品大类共计33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12个食品大类共计339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成都、德阳、广元、内江、南充、广安、眉山、阿坝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9年1月25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46.docx
 
     附件2-合格-2018年46号信息公布.xlsx
 
     附件3-不合格-2018年46号信息公布.xlsx
此文关键字: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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