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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配方食品 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

文章出处:餐饮公司 分类:健康饮食发表时间:2018-05-19
核心提示: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此类婴儿的临床表现通常伴有腹泻等症状。配方特点:(1)配方中不含食物蛋白;(2)所使用的氨基酸来源应符合gb14880或gb25596的规定;(3)可适当调整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
  (a)食品小常识: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食品的适用人群有哪些?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此类婴儿的临床表现通常伴有腹泻等症状。配方特点:(1)配方中不含食物蛋白;(2)所使用的氨基酸来源应符合gb14880或gb25596的规定;(3)可适当调整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
 
  (b)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经营除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需符合哪些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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